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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级�济师考试财税税收辅导第八章(2)

2010年10月13日��:中国�济师考试网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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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契税的计税��和应纳税�的计算

  (一)计税��

  1.土地使用�出售�房屋买�,其计税��为�交价格。

  2.土地使用�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由�收机关�照土地使用�出售�房屋买�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交��房屋交�,其计税��是所交�的土地使用��房屋的价格差�。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人为�得该土地使用�而支付的全部�济利益。

  5.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所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契税。

  (二)契税的应纳税�的计算

  应纳税�的计算公�为:应纳税�=计税�� × 税率

  四�契税的��

  (一)契税,��的基本规定

  1.国家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军事��承�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契税。

  2.城镇�工按规定次购买公有�房的��契税。

  3.因��抗力丧失�房而�新购买�房的,酌情准予��或者��契税。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用�,�新承�土地�房屋�属的,由�级人民政府确定是���。

  5.承��山��沟飞�丘��滩土地使用�,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契税。

  6.�外交部确认,�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我国缔结或�加的�边和多边�约或�定,应当予以�税的外国驻�使馆�领事馆���

  国驻�机构�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土地�房屋�属的,��契税。

  (二)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契税的项目

  1.对拆�居民因拆��新购置�房的,对购买�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补�款的部分��契税,�交价格超过拆�补�款的,对超过部'分�收契税。

  2.对承�国有土地使用�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计�契税。�得因��土地出让金,而��契税。

  3.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的契税予以��。

  4.以上�批准�税��税的纳税人,改�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属于��税的范围,应当补缴已���的税款。纳税义务�生的时间为改�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

  5.符���税规定的纳税人,应在土地�房屋�属转移��生效10日内�土地�房屋所在地的�收机关�出��税申报。自2004年10月1日起,计税金�在10000万元(�10000万元)以上的��,�收机关应在办���手续完毕之日起30日内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6.从2007年8月起,对廉租�房��管���购买�房作为廉租�房��济适用�房��管���回购�济适用�房继续作为�济适用�

  房房�的,��契税。对个人购买�济适用�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收契税。

  7.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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