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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级�济师财政税收章节讲义:税收管�

2016年5月19日��: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 第2页:税收管ç�†åˆ¶åº¦

  二�税收管�制度

  (一)税务登记

  1�设立税务登记

  办�设立税务登记的地点:从事生产��的纳税人,在其��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办�税务登记。申报办�税务登记的时��求:(30日)

  2��更税务登记

  适用范围:改�纳税人�称�法定代表人的;改��所���地点的(��改�主管税务机关);改���性质或�业类型的;改���范围���方�的;改�产�关系的;改�注册资金的。

  时��求:(30日)

  3�注销税务登记

  适用范围:纳税人�生解散�破产�撤销的;纳税人被工商管�机关�销�业执照的,纳税人因�所���地点或产�关系�更而涉�改�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生的其他应办�注销税务登记情况的。

  时��求:�需�在工商管�机关办�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原税务登记管�机关申报办�注销税务登记;

  4�扣缴税款登记

  对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和个人,应当于履行扣缴义务之日起30日内,�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扣缴税款登记。

  (二)账簿凭�管�

  1�从事生产���的纳税人应当自其领��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设置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账簿。

  2�扣缴义务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从事生产���的纳税人应当自领�税务登记�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定期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税务机关�出的书�报告。

  2�纳税申报方�

  (1)直接申报:是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纳税申报,这是目�主�的纳税申报方�

  (2)邮寄申报(3)数�电文申报。

  纳税人享��税��税待�的,在�税��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纳税申报。

  (四) 税款�收

  1�查账�收: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全�能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

  2�查定�收:税务机关根�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查实核对产��销售�并�此�税税款的方�。

  3�查验�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通过查验数�,按照市场一般销售�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以�税的方�。

  4�定期定��收: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户确定�业�和所得�并�以�税的方�。

  5�委托代�税款:指税务机关委托代�人以税务机关的�义�收税款,并将税款缴入国库的方�。

  税款�收措施:

  (1)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核对其应纳税�:

  �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设置账簿的;

  �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账簿的;

  擅自销�账簿或者拒��供纳税资料的;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本资料�收入凭��费用凭�残缺�全,难以查账的;

  �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办�纳税申报,�税务机关责令�期申报,逾期��申报的;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明显�低,�无正当�由的。

  (2)责令缴纳

  (3)责令�供纳税担� 在�期内税务机关�现纳税人有明显转移��匿其应纳税�的商��货物以�其他财产或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责�纳税人�供纳税担�。

  (4)采�税收�全措施 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供纳税担�而纳税人拒��供纳税担�的或无力�供纳税担�的,�县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以采�税收�全措施。

  ① 书�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机构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金�的存款;

  ② 扣押�查�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货物或其他财产。

  �注�】�适用税收�全的财产:个人�所抚养家属维�生活的必需�房和用�,税务机关对�价在5 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采�税收�全措施。

  (5)采�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从事生产���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缴纳或解缴税款,纳税代表人未按照规定的期�缴纳所担�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以采�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 书�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 扣押�查���法��或��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所得抵缴税款。

  (6)阻止离境

  (五)税务�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注�】教�上77页介�了9�税务�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尤其注���涉�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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