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мʦмʦ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经济师>报考快报>合格证书领取

2012年天津经济师考试领证事宜通知

2013年1月28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关于公布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一、合格标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领证须知:
  1、为提高服务质量,减少考生往返奔波,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费用由考评中心支付),用于制作合格证书。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考生不需到现场提交制证照片。
  2、由于个别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格式,影响冲印效果,不能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市人才考评中心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更换照片。请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的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请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更换照片。
  3、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具体领证时间待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相关链接:2013年经济师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真题推荐:2003-2012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真题及答案

  网校辅导:为帮助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经济师考试内容,233网校提供了2013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冲刺班、习题班等课程!免费试听>> 

责编:lq评论
γרҵ ʦ ԭ/Żݼ
2017мû֪ʶ 350 / 350
2017мھ 350 / 350
2017мԴ 350 / 350
2017м̹ ͮ 350 / 350
2017м˰վ ɱ 350 / 350
2017мר 350 / 350
2017мزþ 350 / 350
2017мʦũҵþ κ 350 / 350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