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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讲义及习题(12)

2010年7月15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编辑推荐:201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讲义及习题汇总

  第四章 税收理论

  第三节 税法与税制

  一、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税法的渊源

  税法属于成文法,而不是习惯法。税法的渊源主要就是成文法。

  1.税法的正式渊源

  (1)宪法

  (2)税收法律

  (3)税收法规

  (4)部委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5)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国际税收条约或协定

  2.税法的非正式渊源

  (三)税法的基本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税法的法律原则。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确定国家征税和私人纳税义务的根本原则。该原则的实质在于对国家的权力加以限制。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原则: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和课税程序合法原则。

  二、税制要素与税制结构

  (一)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一个历史的、财政的范畴。广义的税收制度是税收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称;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制度又有另一种含义——税制结构:一个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税收制度的结构体系,即各税类、税种、税制要素等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构成的税制体系。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法构成要素,税制构成要素,掌握)

  1.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1)纳税人(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指税法上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注意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概念。

  (2)征税对象

  也称作“征税客体”,指对什么课税,即国家征税的标的物,它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外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

  了解征税范围、税类、税种、税目、计税依据、计税标准、税基、税源的概念。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体现了征税的广度,反映各税种具体的征税范围。

  (3)税率

  税率是计算税额和税收负担的尺度。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体现征税程度。

  税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应纳税额=10000×20%-500=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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