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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经济师财税章节讲义:企业所得税

2016年5月16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五、掌握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

  1.权责发生制

  2.税法优先原则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三)亏损弥补

  亏损:按税法计算的亏损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长不得超过5年。

  (四)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

  (五)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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