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村镇规划设计单位文件图纸专用章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
全省村镇规划设计单位文件图纸专用章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结合我省村镇建设实际情况, 经研究决定对以下村镇规划设计单位(名单附后)换发文件图纸专用章,专用章有效期延至2012年12月31日。请你们通知名单内的村镇规划设计单位,于2010年3月1日后携旧章和原《村镇规划设计单位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到省厅村镇建设处换领新章和新《证书》。
在延期的三年时间里,各村镇规划设计单位,应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城乡规划设计相应资质,或并入当地市、县城乡规划设计单位。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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