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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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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 总则

  �为�断�高土地估价师业务素质,��执业质�,促进土地估价行业的�续�展,使土地估价师的继续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是指为�断�高土地估价师的专业技术和执业水平,使其本身的知识和技能�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加深所进行的进修。培训�研讨等业务活动。

  第三�接�继续教育是土地估价师的�利和义务土地估价师必须按本规定接�继续教育。

  第四�中国土地估价师�会在国土资�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 继续教育内容和�求

  第五�继续教育内容�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根�社会主义市场�济和土地估价领域科技�展�土地估价师知识结构拓展更新�业务水平�断�高的需�确定。主�包括: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土地估价准则��作规程;

  三�土地估价新�论�新技术�新方法;

  四�土地估价实务;

  五�国外�动产估价技术��展报考;

  六�与土地估价相关的专业知识。

  第六�继续教育���论�系实际�按需施教�讲究实效的原则采用多�形�进行。土地估价师必须�加以下�认�的继续教育活动:

  一��加��专业培训��研讨�(会)以�专题讲座;

  二��加大专院校专业课程进修;

  三�出国进行专业考察�业务培训��加国际性专业会议;

  四�承担土地估价方�的研究项目�公开出版专业著作或�表专业论文等其他�认�的继续教育形�。

  第七�土地估价师���必须按规定接�一次专门业务的继续教育培训。

  第八�土地估价师接�继续教育时间五年累计�得少于100学时。

  第三章 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由国土资�部统一部署,中国土地估价师�会组织,��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估价行业�会�会员����认�的有关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等具体实施。中国土地估价师�会主�负责组织师资培训和全国性的高层次土地估价专业培训。

  第���地����应于�年12月上旬报�下一年度的继续教育计划,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会审查汇总,形�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国土资�部业务主管部门核准�于次年�公布实施。�地����按核准公布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予以具体实施,并将执行情况�时上报。

  第�一�����按照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师资力�,�好实施工作。

  第�二�列人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的内容,按规定折算继续教育的具体学时。

  第�三�土地估价师�加了�认�的其他继续教育形�的,应将接�相应继续教育的有关情况按规定上报,�核准�,折算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具体学时。

  第四章 继续教育工作的考核

  第�四�为��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质�,中国土地估价师�会应对�地����组织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应�时报国土资�部业务主管部门备案。检查�考核的内容包括:

  一�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制度和计划等执行情况;

  二�教�的选用�课程内容设置�教学方��教学时间�师资情况等;

  三�教育培训质��教学计划完�情况�教育培训考核标准等。

  第�五�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凡�加了�认�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形�的土地估价师,其接�继续教育的情况应�时在《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书》上登记。《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书》由国土资�部统一组织�制�核�。

  第�六�土地估价实在规定期�内未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国土资�部注销其土地估价师资格,����《土地估价师资格�书》。

  第五章 附则

  第�七�本规定由国土资�部负责解释。

  第�八�本规定自�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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