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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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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36�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办法》已于2004年12月15日�建设部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五年一月七日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办法

  �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根�《中�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类地下管线(�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的地下管线)�相关的人防�地�等工程。

  第三�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工作实施指导�监�。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工作,并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工作,并接�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馆或者城建档案室(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机构)负责。

  �级城建档案管�机构�时接��级档案行政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

  第四� 建设��在申请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应当到城建档案管�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五� 建设��在申请领�建设工程规划许��时,应当�规划主管部门报�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 在建设��办�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手续时,城建档案管�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求告知建设��。

  第七� 施工��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应当�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时通过建设���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测定其�标�标高�走�,地下管线产���应当�时将测�的�料�城建档案管�机构报�。

  第八�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建设��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形�准确的竣工测�数�文件和管线工程测�图。

  第��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应当�请城建档案管�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第�� 建设��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城建档案管�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果;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文件�工程照片�录�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应当�时�城建档案管�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第�一� 建设���城建档案管�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规范》(GB/T50328)的�求。

  第�二� 地下管线专业管���应当将更改�报废��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时修改补充到本��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有关资料�城建档案管�机构移交。

  第�三� 工程测���应当�时�城建档案管�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果。

  对于工程测���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果,城建档案管�机构�得出售�转让。

  第�四� 城建档案管�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系统,并�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的地下管线�果。

  城建档案管�机构应当��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果,�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系统。

  第�五� 城建档案管�机构应当建立��全科学的管�制度,�法�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鉴定�统计��管�利用和�密工作。

  第�六� 城建档案管�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使用制度,积�开�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供�务。

  第�七� 建设����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数�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施工��在施工中��地下管线的,建设���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 地下管线专业管�����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地下管线专业管���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施工��在施工中��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考试大-建筑工程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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