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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一建《法规》:1张高清思维导图+5题攻克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作者:233网校-一念之间 2021-06-22 16:39:38
导读: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考点,历年分值在2-4分左右,1考情+1张高清思维导图+5题帮你轻松拿下此考点,速关注并阅读。

一、2021版一建《法规》干货笔记-【点击】免费阅读

二、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历年真题分值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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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高清思维导图】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png         

历年真题再现

【2020年】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在建设监理企业从事管理活动

B.只能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C.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A. 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一-律不得更换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建造师可以受聘在施工单位从事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也可以在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或具有多项上述资质的单位执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负责人:(1)发包人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2020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下列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微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的是(     )。

A.某国有企业改制,按该企业政策内退,但仍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B.在某造价咨询公司注册年实际工作,但由某商贸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军队转业人员

C.某城建大学所属设计院聘用的该校在职教师

D.在某监理公司注册并实际工作,但由某劳务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因征地拆迁暂无居所的人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不认定为“挂证”的: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2019年】 关于建造师不予注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执业活动之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

B.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C. 年龄超过60周岁的

D.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2015年】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下列情形中,不予注册的有(  )。

A.钱某取得资格证书3年后申请注册             

B.赵某因工伤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

C.孙某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申请变更注册     

D.周某申请在两个单位分别注册

E.李某已满60岁但仍担任单位的咨询顾问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2017年】注册建造师担任施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办结前,可以变更注册至另一个企业的情形是(  )。

A.同一工程分期施工                 

B.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C.承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D.停工超过120天承包方认为需要调整的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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