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打算今年一举拿下一级建造师的考生们都在努力备考中,在这个阶段里,你多掌握一个点,考试里就能够多获一分上线的希望,233网校为各位伙伴整理了“2023年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易混淆考点总结(一)”,一起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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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1:关于资质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分为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2.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 13 个类别,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18 个类别,一般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考点 2:关于撤销和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考点 3:关于事故
1.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4 个等级。
2.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2)事故调查管理权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事故分类  | 组织  | 参与单位  | 核备  | 
一般事故  | 项目法人  | 设计、施工、监理等  | 项目主管部门  | 
较大质量事故 (18 案例考点)  | 项目主管部门  | 调查组  |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 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 
重大质量事故  | 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 调查组  | 水利部  | 
特大质量事故  | 水利部  | 
质量事故处理职责划分:
事故类型  | 处理方案  | ||||
提出  | 制定  | 意见  | 实施  | 备案  | |
一般  | ——  |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  | ——  | 项目法人负责 组织  | 上级主管部门  | 
较大  | ——  | ——  | 经上级主管部门 审定后实施  | 省级水行政主部 门或流域  | |
重大  |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  | ——  | 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  | 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 审定后实施  | ——  | 
特大  | ——  | 水利部  | |||
3. 根据《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1) 按对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经 济损失的大小,工程质量事故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2) 事故调查权限原则
①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负责调查。
②较大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③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质监总站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3) 事故的处理方案原则
事故类型  | 提出  | 实施  | 
一般事故  | 造成事故的单位  | 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 
较大事故  | 造成事故的单位 (必要时项目法人可委托设计单位提出)  | 监理单位审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 
重大及特大事故  | 项目法人委托设计单位  | 项目法人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 (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批后实施)  | 
考点 4:关于事故报告时限
1. 根据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与处置规则》事故报告时限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报告

②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故报告电话快报程序:
A: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

B: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
 
普通报告程序:

2. 根据《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报告程序和时限
①重特大事故

②较大和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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