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版二建《建筑工程》考前速记
第 1 章建筑工程设计与构造要求【8 分】
考点 1、建筑物分类
分类依据 分类
按使用性质 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按使用功能 居住建筑 住宅、宿舍
公共建筑 图书馆、车站、办公楼、电影院、宾馆、医院
按地上高度和层数
单层或多层 住宅建筑 ≤27m
公共建筑 ≤24m 或>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
高层 住宅建筑 >27m,≤100m
公共建筑 >24m,≤100m
超高层 - >100m
考点 2、民用建筑主要构造要求
1、建筑高度的计算
地区 计算规定
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 以绝对海拔高度控制:最高点标高-室外地面标高
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
平屋顶:
(1)有女儿墙:女儿墙顶点标高-室外设计地面标高
(2)无女儿墙:屋面檐口标高-室外设计地面标高
坡屋顶:分别计算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及屋脊的高度
多种屋面形式:分别计算后取大值
2、地下室与半地下室的设置
地下室
(1)地下室、半地下室供日常人员使用时,应符合安全、卫生及节能的要求,且宜利用窗井或下沉庭院等进行自然通风
和采光;
(2)地下室不应布置居室;
(3)当居室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采取满足采光、通风、日照、防潮、防霉及安全防护等要求的措施。
3、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 2m。
4、避难层
(1)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2)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架空层及避难层的净高不应低于 2m。
5、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
(1)临空高度<24m:栏杆高度≥1.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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