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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333000 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注册执业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来源:233网校 2020年8月18日

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第四条规定: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    )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

A、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B、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C、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D、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2.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可在(    )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A、全国范围
B、本省范围
C、行业范围
D、工程项目

3.据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  )” 。

A、大型项目
B、中型项目
C、小型项目
D、中、小型项目

4.矿业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不能担任(    )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

A、年产120万t的煤矿矿建工程
B、合同额1800万元的矿井单项工程
C、井筒深度150m的冻结工程
D、年产60万t的煤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0m3/min的井下巷道工程

5.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在(    )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A、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B、建设工程项目计划
C、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D、建设工程项目验收

责编:233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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