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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题《卷一》模拟题及答案(四)

来源:233网校 2022-03-29 08:31:49

2022年法考客观题《卷一》模拟题及答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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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小蔡和其父亲老蔡共同贩卖淫秽光盘,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小蔡被取保候审,老蔡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关于该案诉讼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检察院审査批捕小蔡和老蔡时,都应讯问两位犯罪嫌疑人

B、检察院在对小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时,应该征得老蔡同意

C、对小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可以禁止其进入娱乐场所

D、检察院对小蔡和老蔡分案起诉,则应由不同的审判组织审理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高检规则》第280条中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四)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六)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七)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本题中,小蔡是未成年人,老蔡是成年人,检察院对小蔡审查批捕时,应当讯问小蔡,对老蔡不是必须应当讯问。故A项错误。尽管《高检规则》第469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第3款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但是,本题中,老蔡和小蔡是同案犯,二者有利害关系,所以,检察院在对小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时,无需征得老蔡同意。故B项错误。《高检规则》第47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下列矫治和教育:(一)完成戒瘾治疗、心理辅导或者其他适当的处遇措施;(二)向社区或者公益团体提供公益劳动;(三)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五)接受相关教育;(六)遵守其他保护被害人安全以及预防再犯的禁止性规定。”本题中,对小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禁止其进入娱乐场所,属于上述第3项的规定。故C项正确。《刑诉解释》第551条第1款规定:“对分案起诉至同一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可以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不宜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的,可以分别审理。”故D项表述过于绝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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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市乙区公安分局以孙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案情特殊由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06年,丙区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孙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丙区法院重新审理。重审期间,丙区检察院经准许撤回起诉,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孙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赔偿义务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区公安分局、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B、乙区公安分局、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C、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D、丙区法院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的规定,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是《国家赔偿法》的重要内容。《国家赔偿法》在确定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时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案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哪一个阶段、哪一个机关最后作出侵犯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决定,该机关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属于“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由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丙区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故D项正确。

3、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立?()

A、作为一种法律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发现绝对事实和真相

B、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C、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既要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又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衡和选择

D、法律推理是严格的形式推理,不受人的价值观影响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自然科学研究中的推理是一种寻找和发现真相和真理的推理,而在法学领域,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法律推理的核心主要是为行为规范或人的行为是否正确或妥当提供正当理由。故A错。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往往相互交织,法律推理的过程中要涉及法律解释,法律解释也包含着一定的法律推理,两者并不是完全独立的。故B错。法律推理不仅包括严格的形式推理,也包括辩证推理,后者具有明显的价值取向性,要受到人的价值观影响。故D错。C项表述正确。

4、关于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下列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西周时期主张“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强调统治者的“德”性的后果之一便是在继承问题上主张“立嫡以贤不以长”

B、西周时期的继承主要是财产的继承,此外还包括政治身份的继承

C、宋代的继承制度比较灵活,沿袭了遗产兄弟均分制,还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财产继承权

D、宋代的继承制度规定,在存在遗腹子的情况下,亲生子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遗腹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西周时期采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即“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王位的继承人必须是正妻所生的长子,不论其贤愚。所以,A项错误。就继承的内容而言,主要是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B项错误。宋代的继承制度比较灵活,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还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财产继承权,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5、关于兴奋剂有关犯罪行为,下列哪一说法错误?()

A、对残疾人运动员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教练员甲长期强迫多名残疾人运动员在各项国家体育竞赛中非法使用兴奋剂,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

B、长跑运动员的教练乙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准备让该运动员在国际重大赛事中使用,事后查明涉案物质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乙的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C、商贩丙多次向多名运动员出售法律规定限制买卖的含兴奋剂物质,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丁在行使反兴奋剂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兴奋剂违规事件,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构成滥用职权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兴奋剂解释》中的有关规定。A项正确。《兴奋剂解释》第3条规定,“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组织未成年人、残疾人在体育运动中非法使用兴奋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的'情节恶劣’,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定罪处罚:(一)强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使用的;(二)引诱、欺骗未成年人、残疾人长期使用的;(三)其他严重损害未成年人、残疾人身心健康的情形”。B项正确。《兴奋剂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或者其他人员以在体育竞赛中非法使用为目的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涉案物质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一)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二)用于或者准备用于未成年人运动员、残疾人运动员的;(三)用于或者准备用于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四)其他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C项错误。《兴奋剂解释》第2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涉案物质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解释第5条规定:“生产、销售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食品,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本案中,由于丙并未销售食品,仅销售含兴奋剂物质,因此丙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丙销售的是含有兴奋剂物质的食品,则可能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D项正确。《兴奋剂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反兴奋剂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兴奋剂违规事件,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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