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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题试卷一真题刷题练习(六)

来源:233网校 2022-03-06 00:00:01

2022年法考客观题试卷一真题刷题练习(六)

法考改革后不再公布法考真题和答案,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考生备考的难度和考试的难度。司法部官方回应:为适应法考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考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法考真题及参考答案,考试真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所以法考真题是非常有价值的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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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法院的法官毛某交际广泛,其同学张某经营一家洗浴中心,经常组织聚会,毛某每次均欣然赴约,一起吃喝玩乐。张某在经营、生活中遇到法律纠纷,毛某尽力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张某到县法院打官司,毛某主动提出回避。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毛法官的行为直接违反了下列哪一要求?

A、约束业外活动

B、保障司法廉洁

C、保持中立地位

D、忠诚司法事业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法官约束业外活动要求,应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正常履行法官职责,避免对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法官毛某经常和同学张某一起吃喝玩乐,可能使当地民众对其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故A项正确。确保司法廉洁要求法官秉持良善动机,增强自律意识,恰当处理关系,杜绝权力寻租。主要强调法官不得利用其掌握的审判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不当利益。通过题干表述,毛某并未直接通过其审判职权为个人谋取不当利益,故B项错误。保持中立地位,要求法官遵守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中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张某到甲县法院打官司,毛法官主动申请回避,完全符合保持中立地位的要求,故C选项错误。忠诚司法事业主要强调法官应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遵守政治纪律,热爱司法事业,维护国家利益。从材料不能看出毛某违反该要求,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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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当防卫的有关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收购废品的乙因琐事发生争吵,在甲举起拳头正要击打乙的面部时,乙迅速拿起一个生锈的铁锅挡在自己面前,甲一拳打穿铁锅,造成自己的手部重伤,乙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

B、乙正在窃取甲的破旧自行车时,甲向乙开枪,仅造成轻伤,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C、乙正在窃取甲背包中的手机时,甲一掌将乙推往路边,乙倒地后头碰到坚硬物体重伤,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甲、乙争执中,甲从车里取出砍刀砍杀乙时刀甩脱在地,乙抢到刀后砍甲,甲立刻跑向之前藏匿刀的汽车,乙追上去将甲砍成重伤,乙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2批指导案例一一陈某正当防卫案(检例第45号)采取下列观点:是否构成防卫过当,不能唯“结果论”,须同时满足行为上“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结果上“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即“行为过当”+“结果过当”=防卫过当。第一,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防卫结果并未造成重大损害,不是防卫过当;第二,如果防卫结果造成重大损害,但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不是防卫过当。本案中,甲开枪的防卫行为过当,但仅造成轻伤,结果不过当,因此不是防卫过当,属于正当防卫,故B项正确。

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被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B、当事人对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实施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该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为被告

C、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过程中作出行政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人民政府为被告

D、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以其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该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实施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该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为被告。”因此A、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过程中作出行政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此时不是以人民政府为被告,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以其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实行垂直领导的,以垂直领导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被告。”因此D项正确。

2007年,某国政府批准在实验室培育人兽混合胚胎,以用于攻克帕金森症等疑难疾病的医学研究。该决定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对此,下列评论错误的是?

A、目前人兽混合胚胎研究在法律上尚未有规定,这是成文法律局限性的具体体现

B、人兽混合胚胎研究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需要及时立法给予规范和调整

C、如因该研究成果发生了民事纠纷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则法院可以依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渊源进行审理

D、如该国立法机关为此制定法律,则制定出的法律必然是该国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法律局限性的表现之一就是法律可能滞后于社会发展,以至于出现“法律空白”现象。因此A项正确。对于新出现的社会现象,是否需要立法来规范和调整,关键是看该现象是否可能会引起“严重的社会现象”。人兽混合胚胎研究由于涉及人类自身的健康、安全问题,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需要及时立法给予规范和调整。因此B项正确。在民事审判中,如果出现“正式渊源缺位”“正式渊源可能导致不公正结果”等情况,法官当然可以依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非正义渊源进行审判。因此C项正确。至于说法律是体现全民意志、统治阶级意志还是其他意志,不同学派有不同看法。不能脱离前提一概说法律“必然是某某意志”的体现。因此D项错误。

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下列不正确的是?

A、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B、党员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C、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唯一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律保障

D、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故A项正确。党员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故B、D项正确。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故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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