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社会工作者 > 学习笔记 > 中级法规与政策学习笔记

2017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笔记:第十一章第5节

来源:233网校 2017-04-28 09:02:00

第五节 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范围与机构

(一)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

(二)我国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

调解机构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仲裁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司法机构 人民法院

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 职工代表

用人单位代表

工会代表组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任 工会代表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地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同级工会代表

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

组成人员 必须是单数

主任 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

二、劳动争议的调解

(一)原则:

自愿//民主说服

(二)调解程序、期限与效力

三、劳动争议仲裁

(一)仲裁的原则:

着重调解//及时迅速//区分举证责任

(二)仲裁庭

(三)仲裁员

(四)案件审理

添加社会工作者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