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
为深入推进全旗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质量与治理效能,推动我旗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乌审旗委员会 乌审旗人民政府印发〈乌审旗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乌审”战略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乌党发〔2023〕15号)、《乌审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资助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就开展全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我旗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在岗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且2025年9月7日(含)以后新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范围包括:基层治理、职工帮扶、儿童福利、青少年事务、养老服务、教育辅导、犯罪预防、禁毒戒毒、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公益保护、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婚姻家庭服务、社区矫正、就业援助、乡村振兴、文化遗产保护、群众文化服务、卫生健康、社会心理服务、精神卫生、退役军人服务、应急处置、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残疾人康复服务等领域。
二、补助标准
按照新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等级,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奖励。新取得更高等级国家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对应标准补齐差额,领取奖励累计不超过5000元。
三、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
2.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归档);
3.本人签字、按手印的《乌审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4.申请人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5.中国社会工作网个人及证书信息注册成功截图打印件(官网地址:https://link.233.com/16141);
6.由所在单位统一填报、汇总盖章的《乌审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资金申请人汇总表》(附件2)。
四、申报流程
(一)单位初审汇总
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完整填报申请表,备齐全部申报材料后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逐一审核,核实无误后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统一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二)部门复核审核
旗委社会工作部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人员资格进行全面复核,核定拟补助人员名单及补助金额,报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三)公示审定
拟补助对象名单及补助金额经旗委人才办审定后,在旗委社会工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成立的,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足额拨付一次性补助资金至申请人。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
各单位、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才激励工作,全面宣传补助申报政策,精准摸排符合条件人员,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激发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提升专业能力的积极性。
(二)严格审核把关
本次补助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申报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人员资质、证书取得时间、从业领域等关键信息,杜绝虚报、瞒报、重复申报。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个人及单位,将依规追回全部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按时规范报送
本次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乌审旗党政新区6号楼A座302办公室
联 系 人:张 乐
联系电话:0477-3159771
附件:附件请查看官方原文
1.乌审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资金申请表.xlsx
2.乌审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申请汇总表.xlsx
中共乌审旗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原文标题:速来申请!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的人员一次性奖励申请工作已启动
文章来源:空港双流社会工作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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