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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习题第7章:我国优抚安置

来源:233网校 2012-05-12 10:26:00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国务院于2011年发布实施了《烈士褒扬条例》。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烈士褒扬条例》发布实施时间的考查。除了《烈士褒扬条例》发布实施时间之外,考生还要了解《烈士褒扬条例》的相关内容。
2.【答案】C
【解析】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烈士褒扬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烈士褒扬工作。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全国的烈士褒扬工作的管理部门的考查。
3.【答案】C
【解析】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烈士褒扬金标准的考查。
4.【答案】D
【解析】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烈士遗属死亡后,抚恤金发放的考查。
5.【答案】A
【解析】《烈士褒扬条例》第35条: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在正的,处200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惩罚的考查。
6.【答案】B
【解析】《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7条: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退役士兵安置时效的考查。
7.【答案】A
【解析】《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8条: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相关知识的考查。
8.【答案】B
【解析】《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1条规定,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1)年满55周岁的;(2)服现役满30年的;(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级以上士冒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书的规定办理。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中级以上士官作退休安置条件的考查。
9.【答案】D
【解析】《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2条: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退役士兵由国家供养终身条件的考查。
10.【答案】D
【解析】《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时间的考查。
11.【笞案】B
【解析】《兵役法》第19条: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的考查。
12.【答案】C
【解析】《兵役法》第20条: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年龄不超过55周岁。士官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命题点拨】_本题是对士官服现役的期限的考查。
13.【答案】A
【解析】《兵役法》第38条: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的任务是:(1)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3)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4)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民兵任务的考查。
14.【答案】D
【解析】《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24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1)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2)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3)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盼考查。15.【答案】D
【解析】《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0条:对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1)因战、因公1级和2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因战、因公3级和4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因病1级至4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标准的考查。
16.【答案】B
【解析】残疾的等级被划分为10级。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残疾的等级的考查。
17.【答案】D
【解析】孙(外孙)子女不属于可以享受抚恤的死亡军人遗属范围。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遗属范围的考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规定享受抚恤。享受抚恤的遗属范围包括死亡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D
【解析】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1)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2)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3)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4)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5)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公民牺牲评定烈士条件的考查。
2.【答案】ABCD
【解析】《烈士褒扬条例》第13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1)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2)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3)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烈士遗属可以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考查。
3.【答案】ABC
【解析】《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1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退役士兵可以易地安置条件的考查。
4.【答案】ABCD
【解析】《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2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1)因战致残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是烈士子女的;(4)父母双亡的。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退役士兵安置特殊情况的考查。
5.【答案】ABD
【解析】《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9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安置的考查。
6.【答案】ABCD
【解析】《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考查。
7.【答案】ABCD
【解析】《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8条: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1)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2)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3)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4)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5)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6)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批准烈士,属于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非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本条第1款第6项规定情形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现役军人死亡批准为烈士情形的考查。
8.【答案】ABCD
【解析】《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9条: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1)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2)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3)因患职业病死亡的;(4)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5)其他因公死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现役军人死亡确认为因公牺牲情形的考查。
9.【答案】ABCD
【解析】《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13条: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2)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3)立一等功的,增发25%;(4)立二等功的,增发15%;(5)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现役军人死亡抚恤金的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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