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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曲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一套房屋的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以个人名义在银行贷款,2014年7月,房屋登记在曲某名下,2014年8月,曲某与项某结婚,婚后曲某项某共同居住在曲某名下房屋并以曲某收入为共同偿还房屋贷款,婚姻存续期间,曲某多次殴打项某。2024年10月,项某向人名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分割房屋,关于该房屋分割,正确的是()

来源:233网校 2025-06-05 09:08:50

2013年2月,曲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一套房屋的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以个人名义在银行贷款,2014年7月,房屋登记在曲某名下,2014年8月,曲某与项某结婚,婚后曲某项某共同居住在曲某名下房屋并以曲某收入为共同偿还房屋贷款,婚姻存续期间,曲某多次殴打项某。2024年10月,项某向人名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分割房屋,关于该房屋分割,正确的是()

A.房判给曲,但是双方婚后还贷支付款及增值,由曲对项补偿

B.房判给曲,曲对项补偿

C.房判给项,且项无需对曲补偿

D.房判给项,项某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对曲进行补偿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233网校解析,禁止转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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