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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甲市户籍,长期居住在乙市,在丙市工作时因职务犯罪被丁市人民法院判刑。在丁市监狱服刑因表现良好,张某被批准监外执行,现依法对其实施社区矫正。甲、乙、丙、丁四市均无不利于张某社区矫正的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张某,社区矫正的执行地应当为()

来源:233网校 2025-06-05 09:08:16

张某,甲市户籍,长期居住在乙市,在丙市工作时因职务犯罪被丁市人民法院判刑。在丁市监狱服刑因表现良好,张某被批准监外执行,现依法对其实施社区矫正。甲、乙、丙、丁四市均无不利于张某社区矫正的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张某,社区矫正的执行地应当为()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233网校解析,禁止转载】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或者准暂予监外执行时应当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根据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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