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社会工作者 > 学习笔记 > 中级法规与政策学习笔记

课堂笔记,财产继承法规与政策考点:遗产的处理

作者:233网校-不明真相 2021-08-31 15:55:45
导读:2020中级法规与政策不仅考查了《继承法》中的法定继承,还考查了遗产处理中“法定继承遗产分割原则”,下面跟着何振锋老师的视频一起来看看吧~

一、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考点

1、遗赠的含义

自然人以遗嘱方式将其拥有的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并于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注意】

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表示;到期未表示,视为放弃。

2、遗嘱有效条件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始产生法律效力);

2、遗赠是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赠的内容必须合法。

二、遗产的处理

要点

主要内容

继承的开始

1、自然死亡;生理死亡。

2、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依审判程序宣告公民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

遗产分割的原则

1、遗产的分割

(1)先遗嘱继承,后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法定继承);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的原则(协商不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法院诉讼);

(4)兼顾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和发挥遗产效用的原则。

2、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1)一般情况,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配原则;

(2)特殊情况
①生活有特殊困难无劳动能力,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抚养义务或者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③有抚养能力,未尽抚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注意】——宣告死亡

公民下落不明4年,或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战争结束起计算),利害关系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

【考核要点】

1、财产分割原则中,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

2、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情形: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三、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要点

主要内容

原则

1、有限责任原则

(1)继承人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2)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连带责任原则

(1)共同继承人对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在有数位继承人接受继承时,被继承人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共同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人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向其清偿全部债务;

(3)共同继承人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债权人的请求。

3、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1)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具体方式

1、总体清偿方式

(1)首先从被继承人遗产中取出与被继承人所欠债务价值相等的财物,总体交付给债权人;

(2)按照各继承人应当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多少,分别扣除由其负担的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份额。

2、分别清偿方式

遗产被分割后,由各继承人按照其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其应当承担的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份额,分别向债权人偿付。

【考核要点】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3种原则,需要注意继承人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同情况下的清偿方式,这是考生需要重点注意的。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lizhihao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

八月备考季,更多备考方法和答题技巧在刘晓晨老师的直播课立即报名>>>

班级

主要内容

试听

钻石无忧班

2021年社会工作者备考指导

免费试听

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含义

免费试听

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个案工作模式

免费试听

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人类行为

免费试听

2021取证就选钻石无忧班

大阶段,循序渐进

“直播+录播”,保驾护航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考试圈子
  • 社工学霸君微信号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 中级社工考试圈子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 初级社工考试圈子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