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聚焦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关键环节,为完善登记信息、继续教育、从业状态动态管理机制,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开展2026年度全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登记时间
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2月31日。
登记范围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登记。
(一)首次登记范围
服务地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次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简称持证社会工作者)。
(二)再登记范围
服务地域在内蒙古自治区,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此前从未进行过首次登记,或者登记有效期(3年)已超期的持证社会工作者。
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工作采用线上登记方式,依托“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进行。持证社会工作者需登录中国社会工作网(https://link.233.com/16141)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登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完成登记。
登记流程
(一)注册社工账号
1.进入中国社会工作网,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社工账户注册。
2.进入社会工作者账户注册页面,填写注册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系统后台自动验证,验证通过后自动填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管理号,无需手动填写。
(二)完善个人信息
在个人信息表页面,按要求完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个人荣誉等内容。
(三)提交登记申请
1.首次登记
在首次登记模块,点击“申请首次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申请页面。确认申请页面信息无误后,勾选承诺声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首次登记申请。
2.再登记
完善继续教育学时信息。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通过中国社会工作网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观看视频获得的学时,由系统自动记录;二是注册社工账户后,参与盟市、旗县(市、区)继续教育培训获得学时且未使用的,已同步至“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线下学习记录模块;三是通过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社会工作培训、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教育等获得的学时,需在线下学习记录模块点击“新增”按钮并上传证明资料,审核通过后记入学时。
学时时长达标后,在“再登记”模块点击“申请再登记”按钮进入“再登记”申请页面。确认申请页面信息无误后,勾选承诺声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再登记申请。
(四)查看登记结果
登记审核人员对持证社会工作者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审核通过的,可在登记申请模块查看、下载登记证书;审核未通过的,可在登记周期内按要求调整完善后再次提交。
登记须知
1.如对“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登记操作流程存在疑问,可查阅《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社会工作者注册登记使用手册》。
2.为确保登记信息顺利填报,请使用谷歌、360浏览器(需切换极速模式)或IE浏览器(版本10.0以上)。如长时间未操作系统,请刷新页面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3.个人信息表中上传的照片格式为一寸或两寸证件照,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原文标题:2026年全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开始啦
文章来源:内蒙古社会工作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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