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库/社会工作者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相关课程

本视频可免费试听30秒,看完整版请购买课程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所属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十七章 婚姻家庭的法规与政策/(三)财产继承法规与政策/法定继承
所属版本:中社版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介绍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1、范围:
1)配偶2)子女3)父母4)兄弟姐妹5)祖父母、外祖父母6)符合法定条件的丧偶儿媳、女婿
2、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和女婿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专题更新时间:2026/06/04 16:53:20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考点试题

单选题 1.以下关于法定继承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 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适用
B . 根据法律确定遗产分配的原则
C . 依据法律确定继承顺序
D . 在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有效的情况下仍适用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D选项说法符合题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办理(A选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C选项)、遗产分配原则(B选项)等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故D选项说法符合题意。

单选题 2.老王夫妇婚后多年不育,依法收养女婴招娣后,生下一对龙凤胎天天和亮亮。儿女成人后,老王的老伴离世,老王与蔡女士再婚。结婚时蔡女士儿子大钢已成家立业,尽管大钢与老王没有抚养关系,但十分支持母亲再婚,时常来探望母亲。而天天、亮亮反对父亲再婚,很少回家看望老王。年初,老王突发脑梗去世,生前未订立遗嘱。老王遗产应由()继承。
A . 蔡女士、招娣、天天、亮亮
B . 蔡女士、大钢、天天、亮亮
C . 蔡女士、大钢、招娣
D . 天天、亮亮、大钢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选项正确。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其中子女是与父母血缘关系最近的直系亲属,依法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题中蔡女士、招娣、天天和亮亮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王的遗产,而大钢因母亲再婚时已成年,与老王不构成有扶养关系的父子,故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

多选题 3.张某与刘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陈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刚。1998年,张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张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经查,张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张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A . 刘某
B . 陈某
C . 小刚
D . 杨某
E . 小明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CE选项正确。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父母和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相互享有继承权。这里所指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具有法定继承权,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选项正确,陈某是张某法律意义上的妻子,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
C选项正确,小刚为张某与陈某婚后的亲生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
E选项正确,小明是张某与杨某的非婚生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
AD选项错误,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

单选题 4.2019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生活,共同扶养两个孩子。而小敏一直与生父共同生活。2020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民法典》,索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
A . 小强一人
B . 小强、蒋某二人
C . 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D . 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C选项正确。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其中子女是与父母血缘关系最近的直系亲属,依法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小强是索某的生子,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蒋某为索某的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小峰为索某的继子,且有抚养关系,也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故C选项正确。

多选题 5.丁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家赡养公婆。公婆去世时并没有留下遗嘱,且公公有一妹妹在临近的另外一个村居住,但不常来往。在这种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丁某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B . 丁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 . 这种情况可适用于法定继承
D . 丁某不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E . 丁某公公的妹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BC选项正确。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和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A选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B选项)法定继承人(C选项),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故ABC选项说法符合题意。

大咖讲解: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杨立伟
特岗教师
社会工作者
教师公开招聘
233网校独家授课老师,曾任职多家公考类教育机构从事专职讲师,主讲社工、公共基础知识,政法干警文综等课程。
查看老师课程
何平
社会工作者
北京某知名大学副教授、南开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
查看老师课程
相关知识点推荐
高频

继承的种类及法律关系

1、根据继承方式
(1)法定继承: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
(2)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2、参与继承的地位
(1)本位继承:继承人基于自己的地位,按照自己原本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
(2)代位继承:原本应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时,由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地位继承遗产的继承;
(3)转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应得遗产份额转由其本人的继承人继承。
3、继承的法律关系

高频

继承的概念

继承的概念
继承,也称财产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时,其法定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或者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

高频

继承的种类

继承的种类
根据继承遗产的方式,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根据参与继承的地位,继承分为本位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

高频

继承的法律关系

遗产的特点(4个方面)
1、时间上的限定性—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2、内容上的财产性—遗产仅包括财产和财产权利;
3、范围上的限定性—遗产必须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财产;
4、性质上的合法性—只有依法可以由自然人拥有的合法财产才属遗产。
继承的法律关系 

高频

继承权的丧失、接受和放弃

继承权的丧失、接受和放弃的法律规定
(一)继承权的丧失
1、原因: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2、丧失的种类:1)相对丧失2)绝对丧失
(二)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
方式:放弃原则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表示,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时间: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

高频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的丧失
1、原因: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2、丧失的种类:1)相对丧失2)绝对丧失

高频

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

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
方式:放弃原则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表示,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时间: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

高频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1、范围:
1)配偶2)子女3)父母4)兄弟姐妹5)祖父母、外祖父母6)符合法定条件的丧偶儿媳、女婿
2、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和女婿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代位继承
两类情形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替代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高频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
两类情形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替代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高频

遗嘱继承

(一)遗嘱的订立
1、内容:
1)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2)明确遗产的名称、数量,指定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
3)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
4)指定补充继承人
5)指定遗嘱执行人
2、形式:
1)公证遗嘱(最有力、最可靠的形式)
2)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订立方便)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6)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效力
1、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符合法定形式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必要的继承份额
2、无效的条件:
1)无遗嘱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
2)受胁迫、受欺诈所立的遗嘱
3)伪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部分内容无效。
(四)遗嘱的撤回、变更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高频

遗嘱的概念

遗嘱的概念
遗嘱是指死者生前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个人财产及其他有关事务作出安排,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高频

遗嘱的订立

遗嘱的订立
1、内容:
1)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2)明确遗产的名称、数量,指定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
3)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
4)指定补充继承人
5)指定遗嘱执行人
2、形式:
1)公证遗嘱(最有力、最可靠的形式)
2)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订立方便)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6)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高频

遗嘱的效力

遗嘱的效力
1、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符合法定形式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必要的继承份额
2、无效的条件:
1)无遗嘱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
2)受胁迫、受欺诈所立的遗嘱
3)伪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部分内容无效。

高频

遗嘱的撤回、变更

遗嘱的撤回、变更
撤销: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对遗嘱内容的撤回。

高频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规定
(一)遗赠:以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外的公民
条件: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必须是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赠的内容必须合法
(二)遗赠扶养协议

高频

遗赠

遗赠:
以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外的公民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必须是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赠的内容必须合法

高频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
效力:遗赠扶养协议一经成立,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须根据协议内容履行。

高频

遗产的处理

(一)遗产管理人
1.选任
2.指定
3.职责
4.报酬
(一)继承的开始
1、开始的时间:
1)自然死亡
2)宣告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继承的通知
(二)遗产的分割
分割的原则:
1)先遗嘱继承,后法定继承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的原则
4)兼顾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和发挥遗产效用的原则
(三)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原则:
1)有限责任原则。
2)连带责任原则。
3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2、具体方式:
1)总体清偿方式
2)分别清偿方式
(四)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
1、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归国家所有
2、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有

高频

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
1.选任
2.指定
3.职责
4.报酬

高频

继承的开始

继承的开始
1、开始的时间:
1)自然死亡
2)宣告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下落不明满两年,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地点:
1)被继承人生前的最后住所地
2)主要遗产所在地

高频

遗产的分割

遗产的分割
分割的原则:
1)先遗嘱继承,后法定继承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发挥遗产效用的原则

高频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原则:
1)有限责任原则(被继承人缴纳税费和债务,费用以不高于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2)连带责任原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2、具体方式:
1)总体清偿方式(扣除所欠债务后平分)
2)分别清偿方式

高频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
1、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归国家所有
2、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添加社会工作者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师资团队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