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救助的实施流程考点解析
就业救助的实施流程介绍
1、申请登记程序
(1)申请地点: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2)服务内容:免费提供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救助对象的义务与约束
(1)法定义务: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未就业成员,应当接受政府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
(2)约束措施: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3、用人单位的政策激励
接纳就业救助对象的用人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选项正确:政策明确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岗位推荐、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这是其享受低保待遇的附随义务。
B选项正确:对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与其劳动能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就业岗位的,可依法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倒逼其积极就业。
D选项正确:为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救助对象,政策明确规定,吸纳该类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就业扶持政策。
C选项错误:就业救助并非“只救不管”,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人员,依法设定义务和约束措施,是保障就业救助政策落地的重要手段,并非不能采取任何约束措施。
E选项错误:处罚对象仅限于拒绝就业的个人,不得简单取消其家庭整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格,避免影响家庭其他符合条件成员的基本生活。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选项正确,根据低保动态管理和就业救助的约束措施,对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相适应工作的低保家庭成员,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A选项错误,处罚针对的是“其本人”,而非整个家庭。C、D选项错误,法规无此规定。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选项正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A选项错误,符合法定条件时应予减发或停发。
C选项错误,仅减发或停发本人的低保金,并非取消全家待遇。
D选项错误,民政部门无权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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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晨
社工女神
主讲: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曾四次担任Ja(国际青年成就)大学生事业起航课程团队队长,在《社会福利》、《中国社会报》、《中国妇女报》、《中国发展简报》等报刊杂志发表专业文章20余篇。议题包括:儿童权利、社区发展、社会性别、NGO倡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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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战旗
案例讲解透彻
主讲:中级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高校社会工作副教授,多年社会工作专业教学、科研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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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平
干货十足
主讲: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北京某知名大学副教授、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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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燕
一听就懂
主讲: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高校高级教师,社会工作师,多家社工机构督导,发表专业论文近30篇。参与北京市级、区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十余项,近年来每年均参与北京市社工师资格考试辅导与各类社工项目评审、社区社工入职培训以及社区后备干部招录的笔试面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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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龙超
技巧好记实用
主讲: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暨南国际大学社会工作博士、中级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曾任某高校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教研室主任,曾荣获民政部职业院校社工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广东百名社工督导团成员,惠州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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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伟
人帅课精彩
主讲:公共基础知识,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公共基础知识
233网校独家授课老师,曾任职多家公考类教育机构从事专职讲师,主讲社工、公共基础知识,政法干警文综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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