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基本原则
1、权利保障原则
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核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老年人获得物质帮助、享受社会服务与优待,支持其参与社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维护其合法权益。
2、赋权原则
发掘老年人毕生积累的知识与经验,尊重其自身价值,通过提供机会、资源与支持,帮助老年人提升自我效能感,自主掌控生活、解决问题,减少过度依赖。
3、参与原则
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为弱势、脆弱老人等提供参与机会与支持,保障其参与自身生活相关决策,鼓励其参与社区及社会生活,丰富精神生活、增强归属感。
4、照护原则
以老年人安全健康为底线,提供生活、健康、心理等照护服务,主动排查并干预各类风险,防范安全问题,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安全与身心健康。
5、促进自我实现原则
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观,打破消极认知,鼓励其结合自身特长参与力所能及的活动,发挥所长实现自我价值,提升生活幸福感与生命质量。
6、维护尊严原则
全程尊重老年人人格尊严,支持其自主表达意愿、选择服务,维护自我决定权;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通过合法途径保障其尊严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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