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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西百色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27日-8月6日

来源:233网校 2026-07-15 13:44:19

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获悉,2026年广西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7日8:00至8月6日17:00(报名周期持续11天),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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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流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网上填报信息。

网上填报时间:2026年7月27日8:00至8月6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15009)或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 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tooldown.html】下载)。报考人员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完善,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名。

2. 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

3. 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

4. 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5. 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须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人员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

上述不同类型人员上传不同材料,按系统提示上传。上传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

(2)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身份证件;

(4)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5)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6. 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 2026年7月27日至8月7日17:00。考试组织机构(所选核查点)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

全区人事考试组织机构(核查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核查点名称

(网上人工核查单位)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1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

0771-5624161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5楼509室

0771-12333转“自治区本级人社业务”

3

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

0772-2828697

4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

0773-2815807

5

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

0774-3856118

6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7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

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560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三楼考试中心办公室

0770-2834805

8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0777-5987287

9

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10

崇左市人事考试中心

崇左市友谊大道20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

0771-7828636

0771-7968335

11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0772-4271588

12

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0774-5136517

13

玉林市人事考试院

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2室

0775-2675700

0775-2680828

14

百色市人才服务中心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866016 0776-2866050

15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0778-2303565

(二)网上缴费。

1. 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7月27日8:00至8月10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考和退费。

2.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高级社会工作师等4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0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9元。

3. 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15009)快捷通道“票据申领”功能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广西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条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相关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 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增报专业报名条件。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四)报考相关问题的说明。

1. 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2. 关于“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

3. 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

4.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五)学历核验。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注册时系统自动核查),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link.233.com/28357/question/1525.html)。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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