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土建)》时间、数字考点或计算公式
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案例分析(土建)数字、计算考点
一、数字考点
1、必须招标项目:基础+公用;国有资金+外国政府贷款。
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以上;
重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以上;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以上。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20 日。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日或者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如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
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 3 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6、法律规定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算。一般项目 60 天到 90 天,具体招标文件定。
7、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
效期一致。
8、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案例分析(土建)数字、计算考点
一、数字考点
1、必须招标项目:基础+公用;国有资金+外国政府贷款。
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以上;
重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以上;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以上。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20 日。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日或者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如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
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 3 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6、法律规定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算。一般项目 60 天到 90 天,具体招标文件定。
7、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
效期一致。
8、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9、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
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10、投标人少于 3 个,不得开标。
11、总承包服务费计算时,若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
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 1.5%计算;若除总承包管理、协调外,并同时要求提供
配合服务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 3%~5%计算。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
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 1%计算。
12、超过 1/3 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延长评标时间。
1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
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 日内,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6、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
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二、计算公式考点
1、建设项目总投资公式
9、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
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10、投标人少于 3 个,不得开标。
11、总承包服务费计算时,若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
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 1.5%计算;若除总承包管理、协调外,并同时要求提供
配合服务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 3%~5%计算。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
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 1%计算。
12、超过 1/3 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延长评标时间。
1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
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 日内,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6、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
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二、计算公式考点
1、建设项目总投资公式
(1)建设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投资
(2)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
(3)建设投资=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
(4)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5)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
2、建设项目总投资其他相关公式
(1)建设期贷款利息=Σ(年初累计借款+本年新增借款÷2)×贷款利率
(2)年折旧=固定资产×(1-残值率)/使用年限
(3)流动资产分项详细估算法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公式
一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现金+存货+预付账款
1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年经营成本÷年周转次数
2 现金 现金=(年工资福利费+年其他费)÷年周转次数
3 存货 存货=外购原材料、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3.1 外购原材料、燃料 外购原材料、燃料=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费÷年周转次
数
3.2 在产品 在产品=(年工资福利费+年其他制造费+年外购原料燃料
费+年修理费)÷年周转次数
3.3 产成品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年周转次数
4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年预付账款÷年周转次数
二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1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费÷年周转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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