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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二)

来源:233网校 2002年9月5日

  五、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掌握破产界限、破产申请的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

  2.掌握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与召集、职权与决议

  3.掌握和解和整顿的提出、和解协议及其效力

  4.掌握破产宣告及法律效力、清算组与破产财产

  5.掌握破产债权、破产财产的处置与分配

  6.熟悉别除权、抵销权和撤销权

  7.熟悉破产救济与破产责任的法律政策规定

  8.了解破产与破产法的概念,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概况

  9.了解和解整顿的进行与终结、破产程序的终结

  (二)考试内容

  1.破产法概述

  (1)破产的概念

  (2)破产法的概念

  (3)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概况

  2.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1)破产界限

  (2)破产申请的提出

  (3)破产申请的受理

  3.债权人会议

  (1)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与召集

  (2)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与决议

  4.和解与整顿制度

  (1)和解整顿的提出

  (2)和解协议及其效力

  (3)整顿的进行与终结

  5.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1)破产宣告及其法律效力

  (2)清算组与破产财产

  (3)破产债权

  (4)别除权、抵销权与撤销权

  (5)破产财产的处置与分配

  (6)破产程序的终结

  6.破产救济与破产责任

  (1)破产救济

  (2)破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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