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济法学习笔记

2006年《中级经济法》学习方法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1日


2.比较基础上分析、综合。

比较的基础上分析是新讲义的又一个特征,新讲义力图把一些相关的容易混淆的问题,放在一起说明,以避免记忆的混乱。如对各种情况下股份发行的发行条件的分析。把设立发行与改组发行及增资发行的条件分别予以比较。

设立发行的条件7项:①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②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③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④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⑤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⑥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⑦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原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改组发行),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2项条件:⑧发行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⑨近3年连续盈利。

公司增资发行股票(新股发行的条件)除符合公司设立时发行股票的七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筹足,并间隔1年以上;

②公司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③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纪录;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