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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预习:公司法人财产权

来源:233网校 2017年3月31日
导读: 备考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经济法第二章考点预习:公司法人财产权。及时巩固,在线配套章节练习。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习题 点击进入测试 >>

第二章考点预习:公司法人财产权2017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预习汇总

1.公司提供担保

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大)决议,关键看提供担保的对象:




提供担保的对象

担保限制条件

他人

(1)“二选一”
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2)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3)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或者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练习题:多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欲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200万元(非甲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企业投资由董事会决议,金额不得超过150万元,超过该限额的由股东会决议通过。下列有关公司法人财产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该项投资决议既可以由董事会通过,也可以由股东会通过

B.该项投资决议仅由董事会通过,则该决议无效

C.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无效

D.该项投资决议仅由董事会通过,则该决议有效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本题中,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金额不得超过150万元,超过该限额的由股东会决议通过,该投资为200万元,应由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不符合规定,因此,选项A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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