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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资料:07会计中级经济法习题(一)

来源:233网校 2007年4月21日

三、判断题

l.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三大类,其中智力成果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用技术等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

2.√。自然人作为经济法主体,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为能力。

3.√。国家在发行国债,以政府名义与外国签订经济贸易协定时可作为主体。

4.×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5.√。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与所有人分离,这种分离是所有人行使其财产权的一种方式。

6.×2004年以前的教材为“对自然人来说,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为能力”。2005年教材把“自然人”改为“公民”;不满lO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是18周岁。

7.√。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中,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8.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在调解书签收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9.×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10.√。本题应注意两点问题。其一,是诉讼时效与保护时效的关系,前者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保护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20年,本例中李某权利被侵害的时间为1980年4月,其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间为1999年4月,保护时效截止到2000年4月,意味着李某的诉讼时效期间仅剩1年。其二,是关于普通诉讼时效与特别诉讼时效的规定,本例中李某要求王某还房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王某拒付租金的争议,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年的规定。

11.×仲裁机构在仲裁案件时,若不能形成多数意见,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12.×。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1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14.×。如果行为人基于某种错误认识而导致意思表示与内在意志不一致,则只有在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15.√。根据<合同法>规定,表见代理当然有效。.

16.×。根据规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员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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