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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押密卷及解析(3)

来源:233网校 2011年5月14日
导读: 导读: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马上就要举行,在这最后的冲刺阶段,考试大推出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押密卷及解析,让大家做好最后的准备。
一、单项选择题
1.D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其他分类。依据行为效果,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2.D
【解析】本题考核调制执法权。目前我国主要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享有市场规制权,国家税务总局是宏观调控主体。
3.D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所以选项A错误;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在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所以选项B错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所以选项C错误。
4.D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本题公司是向股东甲提供担保,因此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
5.C
【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规定。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因此选项C正确;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因此选项A错误;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需要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因此选项B错误;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因此选项D错误。
6.A。
【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特殊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E1起3个月内缴清。本题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为24%,其出资的现金应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7.B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企业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因此选项B的说法不符合规定。
8.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原则。、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本题的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9.C
【解析】本题考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公司债券持有人与公司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选项A错误;股票和公司债券均属于有价证券,因此选项B错误;发行股票和发行公司债券有不同的法律要求,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10.D
【解析】本题考核股票上市应该具备的条件。(1)选项A: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2)选项B: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3)选项C: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11.C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1)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2)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批准并公告可以变更收购要约;(3)收购期限届满,只有当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而被终止上市交易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才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4)上市公司的收购是指对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不是指对上市公司资产的收购,注意,上市公司收购特指收购人依法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从而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
12.D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事件。根据规定,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属于临时报告中需要披露的重大事件。
13.C
【解析】本题考核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得用于抵押。
14.A
【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押的设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以本题选项A正确。
15.B
【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16.A
【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合同利息支付的规定。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17.A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根据规定,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是视同销售,不征收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
【提示】特别要注意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和非应税项目中不得抵扣的情形与视同销售情形的区别,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的,是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如果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的才是属于视同销售。
18.A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100×17%-10.2=6.8(万元);应缴纳的消费税=100×3%-50×3%=1.5(万元)。
【提示】增值税是购进扣税计算;消费税按实际领用数量抵扣消费税。
19.B
【解析】本题考核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的确定。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是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取得的增值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需要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因此,计缴消费税的销售额=(250800+30000)÷(1+17%)=240000(元)。
20.C
【解析】本题考核工资及三项经费扣限金额的计算。福利费扣除限额=150x14%=21(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准予扣除21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50×2%=3(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50×2.5%=3.75(万元),实际发生2.5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50-(21+3+2.50)=9(万元)。
21.C
【解析】本题考核汇算清缴方式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该企业汇总纳税应纳税额=(200+100)×25%=75(万元),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200+100)×25%×100÷(200+100)=25(万元),境外实纳税额20万元,可全额扣除。境内已预缴25万元,则汇总纳税应纳所得税额=75-20-25=30(万元)。
22.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中的加计扣除。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本题中的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就可按30万元(2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
23.B
【解析】本题考核关联方交易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24.B
【解析】本题考核虚假陈述的概念。虚假陈述,是指经营者对其产品或服务信息所做的不实介绍,虚假陈述的方式包括在包装、装潢或广告中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5.C
【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本题所叙述的情况属于固定商品价
格的协议,是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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