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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级经济法精华考点:合同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作者:233网校-搬砖工的逆袭 2022-07-18 09:11:53
导读: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民法典》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抗辩权

构成要件

行使方

法律效果

同时履行抗辩权

(1)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3)双方履行没有先后顺序;

(4)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合同。

【补充】

①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履行不完全等。

②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债务应与抗辩权人抗辩同时履行的债务具有给付与对待给付的对价关系,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附随义务或无对价关系的从属义务,则不得主张给付义务的同时履行抗辩。

③若对方当事人给付不完全或有其他不符合履行要求的情形,依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仅得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以部分履行为例,对方当事人部分履行对另一方无意义时,另一方得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请求对方当事人全部履行;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的,另一方仅得就未履行的部分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方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永久地消灭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当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告消灭,主张抗辩权的当事人就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2)当事人因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二、后履行抗辩权

抗辩权

构成要件

行使方

法律效果

后履行抗辩权

(1)互负债务;

(2)双方履行有先后顺序;

(3)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

(4)权利人是履行义务顺序在后的一方当事人。

后履行方

只是暂时阻止对方请求权的行使,先履行一方的当事人如果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则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后履行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

构成要件

行使方

法律效果

不安抗辩权

(1)互负债务;

(2)双方履行有先后顺序;

(3)权利人是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

(4)后履行的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①该等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

【注意】纯粹的“变更经营方式”不属于此类事项

②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没有确切证据而行使不安抗辩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

先履行方

(1)中止合同:

①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②对方恢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后,先履行一方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2)解除合同:

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先履行方可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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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战演练

1、(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

A.行使先诉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本题中的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本题中的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3、(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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