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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中级经济法》经济法总论历年考题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23日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是( )。(2003年)

A.某市财政局 B.某研究院 C.某公司的子公司 D.公民杨某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包括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公民。选项C某公司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当然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如为分公司,其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仍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也是经济主体。

2.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2004年)

A.经济管理行为

B.自然灾害

C.智力成果

D.战争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经济管理行为和智力成果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而自然灾害和战争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并不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判断题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无论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都可以同时申请行政复议。( )(2003年)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程序,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行政诉讼,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2.民族自治地方有关调整经济关系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是我国经济法的渊源之一。( ) (2005年)

〔答案〕√

〔解析〕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际条约、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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