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计监管的主体
会计监管主体是指监管活动的实施者。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将监管主体定义为两类:政府机构和行业自律机构。但从实施监管的效果来看却不是十分理想。主要的原因在:
(一)政府机构监管范围过宽而其人员和人员的专业技能有限,导致政策制定全面,实施管理片面。我国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的机构主要是证监会。证监会则作为最高监管部门其监管范围广泛包括从证券市场到期货市场的所有具体事项。例如:指定两个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两个市场的法律、法规;批准企业股票上市;批准企业债券上市;监管上市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对券商的管理;对交易所的管理等。范围过广而人员有限,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往往被局限在:1、事后监管:2、查处力度不够:3、监管成本过高:4、市场波动反映慢等。
(二)作为监管力量一线的交易所权利范围狭小。交易所是与上市公司接触最多,了解最深入的自律机构。它的这种特性是任何机构不能取代的。但在目前的现实情况证监会掌握着对上市公司的管理权,而交易所只有监督权。证监会有时鞭长莫及,交易所又权利有限,上市公司的监管出现真空违规事件屡屡发生现象就不足为奇了。
针对我国目前现状,本文认为监管的主体应该是政府与自律机构相结合。首先,强调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的监管,同时证监会加强对行业自律机构的监管。政府一部分权利下放,使得交易所真正成为监管的主体,而不是“形式主体”。其次,在适当的时候,考虑成立上市公司协会。该协会在会计监管上应该具有两方面的职能:1、约束上市公司,从长远发展自身团体的角度制定章程。行业的这种约束是公司内在要求,比政府和其他机构的强制有更好的效果。2、代表上市公司对政府和其他机构约束其会计行为不合理之处进行申述,使上市公司真正参与市场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四、监管内容
(一)会计监管的内容指上市公司的各种会计行为。作为会计监管内容的会计行为应该有这样特点:1、证券市场参与者普遍涉及的会计行为;2、证券市场存在问题的会计行为;3、结果对参与者有影响的会计行为。
(二)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成熟,存在不少弊端,股票行情背离国民经济发展现状,背离股票内在价值暴涨暴跌,虚假会计信息泛滥,中介机构道德水平低下等。面对这种情况,本文认为监管的内容应该着重以下几点:1、对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监管。特别要在信息披露之后,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进行跟踪核查,消除利润操纵。2、从披露各种的会计信息质量入手,建立上市公司信用评价制度,加强外部监管。3、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会计行为监管。3、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会计行为监管,防止企业利用重组进行利润操纵。4、对上市公司资产的关联交易行为监管,对其利润操纵进行有效控制。5、对上市公司募股资金的使用监管,采取适当的手段防止公司与中介勾结,出具虚假报告。7、对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管,提出合理的措施使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具有会计行为知情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总之,证券市场的会计监管对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在实际操作中,监管的主体应该是政府和自律机构相结合,政府同时应该给自律机构更大的权利,从而使监管是实质的而非形式上,真正起到规范市场行为的作用。本文从目前上市公司出现的诸多问题入手,归纳出七个主要监管的方向,并诊断要想解决证券市场上出现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失灵等问题应着重从这些方面入手,并希望对市场规范化建设有一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