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准则要求,企业应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长期投资的减值准备应按照个别投资项目计算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已确认损失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数额内转回,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五、 委托收款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但是委托贷款的减值准备并没有独立的会计科目。计提时,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上,委托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并入短期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项目。
六、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资产计提。计提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七、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期末,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八、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在建工程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已已机体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