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业务招待费的检查
第一,检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累计发生额,对于少数发生额为整数的,应注意抽查原始凭证,看企业有无“边支边提”双重列支业务招待费的问题,如有,应将其提取数冲回;
第二,检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等明细科目摘要,调阅原始凭证,看有无乱挤招待费的现象,如有,应将其金额合并作为企业当期实际列支金额;
第三,检查计提基数。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
第四,根据行业特点,结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计算列支限额,对超过限额的部分应作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5)坏账损失的检查
对坏账损失的检查主要应把握两点:
一是冲销的坏账是否符合条件,有无报批手续。如果“坏账”是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应查核有无当地法院、工商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如果“坏账”是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核有无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
二是对于采取备抵法核算坏账的企业,应注意提取数是否超过税法规定的比例。这里应当注意:由于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对坏账准备的提取是采用“差额提取”的方法,因此,在进行检查时,只能在当年度实际提取的坏账准备范围内进行调整。如果企业当年度实际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提取限额,则按实际提取数在税前扣除,不作任何纳税调整。其差额部分,在以后年度也不得补扣;如果企业当年度实际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税法规定的提取限额,则应当按照其差额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在备抵法下,每期确认的坏账损失是一个事先的估计数。估计坏账通常取决于两个因素。
一是估计的依据是什么,是应收款项期末余额还是本期实际发生的赊销金额。称为估计坏账的方法,属于企业的会计政策,常见的估计坏账的方法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三种;
二是估计多少,属于企业的会计估计,称为估计坏账的比例,估计坏账的比例应当根据企业的历史数据和经验。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是按应收款项期未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提取坏账准备的一种方法。理论上讲,这一比例应按坏账占应收款项的概率计算,发生坏账多的企业,比例应相对高一些,反之则低一些,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