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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都考区第二次造价员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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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14年�都考区第二次造价员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5日起。报�时间:2014年12月1日起。

四��造价工程师�会

关于2014年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都考区第二次)的通知

  �市(州)造价站�造价�会��有关��:

  根�四��造价工程师�会《关于改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方�的通知 》(�建价师�〔2014〕27�)文件精神�《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办法实施细则》(�建价师�〔2014〕38�),�研究决定,从�日起举行2014年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都考区第二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

  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机考方�进行。

  二�考试专业�考试级别

  1�考试专业分为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专业。

  �加土建专业考试的�考人员�选择“房建方��或“市政方��的试题;�加安装专业考试的�考人员�选择“电气方��或“管�方��的试题。�个�考人员�能选择一个方�的试题考试。

  2�考试级别分“有审核��和“无审核��两个级别。

  三�考试时间�场次�科目�地点

  1�时间:2014年12月25日起。

  2�场次:在四��造价工程师�会网站(www.sccea.net)报�网页公布。

  3�考试科目��场考试时间:�场考试分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造价实务�2个科目,共180分钟。其中“工程造价基础知识�45分钟;“工程造价实务�120分钟。

  4�地点:�都市�羊区太�路28��信大厦18楼四���勤教育咨询有�公�。

  考点咨询电�:(028)86941155�(028)86941177

  四�报�时间�方�

  1�报�时间:2014年12月1日起。

  2�报�方�:在四��造价工程师�会网站(www.sccea.net)上报�。

  五�报��件�资格审查

  1�报��件

  (1)凡在四��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造价咨询�招标代�等��(�业)以�管�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且在2014年内未�加过造价员资格考试的人员��申请�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2)需�专业增项的,应�加相应专业的考试(�“无审核��级别);

  (3)若需由“无审核��级别�级为“有审核��级别的,应�加相应专业“有审核��级别的考试。

  (4)报考人员在�加试点考试时必须��签订《四��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方��加考试报�。

  2�资格审查

  考试�格人员在登记时进行资格审查。请�考人员认真阅读�解《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办法实施细则》(�建价师�〔2014〕38�)第�七�的规定,判断自身是�符�登记�件,慎�决定是��加考试。

  六�登记

  符�《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办法实施细则》(�建价师�〔2014〕38�)第�七�规定的�考人员,�办�登记。

  七�考试范围

  1.《建设工程造价管�基础知识》(2010版)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应与2013版计价�计�规范�现行有关规定衔接);

  2.2009年《四��建设工程工程�清�计价定�》;

  3.《工程�清�项目特��述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应与2013版计�规范衔接);

  4.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清�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计算规范》等�本工程�计算规范;

  5.《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规范辅导》;

  6.�建部�财政部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的通知(建标[2013]44�);

  7.�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包与承包计价管�办法》(�建部令第16�)

  8.财政部�建设部��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9.《人民法院关于审�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

  10.四��造价工程师�会��的《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办法>实施细则》(�建价师�[2012]19�);

  11.四��造价工程师�会《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建价师�〔2013〕31�);

  12.四��建设厅�四���展和改�委员会《关于��<四��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工程�清�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建�[2009]60�);

  13.四��建设厅�四���展和改�委员会《关于��<四��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工程�清�招标控制价投诉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2009]61�);

  14.四��建设厅关于��《<四��建设工程工程�清�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建�[2009]67�);

  15.四��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建造价�[2009]75�);

  16.四���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办法>的通知》(�建�[2011]6�)。

  四��造价工程师�会

  2014年12月1日

责编:z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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