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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造价员《基础知识》章讲义:建设工程造价管�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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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增 建设工程造价管�相关法律法规

  一. 建筑法——《中�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 建筑许�

  ①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和程�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领�施工许��;

  ② 申请施工许��应具备的�件:

  a) 已办�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得规划许��;

  c) 需�拆�的,其拆�进度符�施工�求;

  d)已�确定建筑施工��;

  e) 有满足施工需�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

  f) 有��工程质�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g)建设资金已��实;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件。

  ③ 施工许��的有效期�:建设��应自领�许��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次�超过3个月。既�开工��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自动废止。

  ④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机关报告,并�好维护管�工作。

  ⑤ 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新办�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 建筑工程承�包

  ① ��承包:��承包的�方对承包��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的业务许�范围承�工程;将共�投标�议连�投标文件一并�交;

  ② 除总承包��已约定的分包外,须�建设��认�;

  ③ 但�止承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以分包的�义全部转包给他人;�止分包��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

  ④ 建筑工程总承包��按总承包��约定对建设��负责,分包��按分包��约定对总承包��负责,总承包��和分包��就分包工程对建设��承担连带责任;

  3. 建筑工程监�

  实施建筑工程监��,建设��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监�内容�监���,书�通知被监�的建筑施工�业;

  4. 建筑安全生产管�

  1) “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3)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负责,分包���总承包��负责;建筑施工�业须为从事�险作业的�工办��外伤害�险,支付�险费;

  二. 增��法

  1. ��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 ��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法的原则

  三.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 价格法—《中�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 政府在必�时,�对下列商�和�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① 与国民�济�展和人民生活关系�大的�少数商�价格;

  ② 资�稀缺的少数商�价格;

  ③ 自然垄断��的商�价格;

  ④ ��的公用事业价格;

  ⑤ ��的公益性�务价格。

  2) 干预措施:�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价�实行�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2. 土地管�法——《中�人民共和国土地管�法》

  ①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度,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③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1) 建设用地

  ① 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② �收耕地的补�费用包括:土地补�费�安置补助费以�土地附�物和�苗的报�费;

  ③ 下列建设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批准,�以划拨方��得: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国家�点扶�的能��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④ 临时使用土地期�一般�超过两年,并�得修建性建筑物;

  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

  a) 为公共利益需�使用土地的; 对土地使用�人应给予适当补�

  b)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调整使用土地的;

  c) 土地出让等有�使用��约定的使用期�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d) 因��撤销��移等原因,�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e) 公路��路�机场�扩厂等�核准报废的。

  3. �险法——《中�人民共和国�险法》

  1) �险���以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

  2)投�人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险人�险人有�解除�险��,对于�险��解除��生的�险事故,�承担赔�或给付�险金的责任,并�退还�险费;

  3)投�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险人有�解除�险��,对�险事故的�生有严�影�的,�险人对于�险��解除��生的�险事故,�承担赔�或给付�险金的责任,但�以退还�险费;

  4)财产�险��

  ①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属财产�险;

  ② �险责任开始�,投�人�求解除��的,应��险人支付手续费,�险人应退还�险费。�险责任开始�,投�人�求解除��的,�险人�收�自�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人;

  ③ �险事故�生�,被�险人为防止或�少�险标的的�失所支付的必�的���的费用,由�险人承担。�险人所承担的数�在�险标的�失赔�金�以外�行计算,�超过�险金�的数�;

  ④ �险人�被�险人为查明和确定�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险标的的�失程度所支付的必�的���的费用,由�险人承担;

  5)人身�险��

  ① 投�人申报的被�险人年龄�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符���约定的年龄�制的,�险人�以解除��,并扣除手续费�,�投�人退还�险费,但自���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② 投�人如超过规定的期�60日未支付当期�险费的,��效力中止;

  ③ �险人对人身�险的�险费,�得用诉讼方��求投�人支付;

  ④ ��效力中止的,��险人与投�人�商并达��议,在投�人补交�险费�,��效力��。但��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未达��议的,�险人有�解除��。

  ⑤ 投�人解除��,�险人应自接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险费。

  ⑥ 无论哪方解除��,投�人已交足二年以上�险费的,�险人应按��约定退还�险�的现金价值。投�人未交足二年�险费的,�险人应在扣除手续费�,退还�险费;

  ⑦ 人身�险的�益人由被�险人或投�人指定,投�人指定�益人是须�被�险人��;

  4. 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中�人民共和国税收�收管�办法》

  1)自领��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有关�件,�税务机关申报办�税务登记;

  2)应自工商行政管�机关办��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在�工商行政管�机关申请办�注销登记之�,�有关�件�税务机关申报办��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延期缴纳税款,但长�得超过三个月,�则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累进税率�超�累进税率)和定�税率;

  5)按税收�收对象��,税收�分为:�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税和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五�。

  造价员基础问答:

  设计概算的概念是什么?

  设计概算的作用是什么?

  电弧切割的适用范围�特点是什么?

  设计概算编制的��是什么?

责编:z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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