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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7月上旬举办2014年工程计价业务研讨会,现本处对研讨会上讨论的建筑(及综合性)工程计价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整理,在省造价管理总站未作补充规定之前,暂作如下解答: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1、当《建筑工程计量规范》中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规定与《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答:为维护清单计量规范的严肃性,一般情况下,清单计量时,应执行《建筑工程计量规范》中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规定;依据定额组价时,仍执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规定。

    2、附录H门窗工程,H.1木门将“木门锁安装”作为清单项目单列,除了木门锁以外的五金(包括特殊五金)安装都含在门窗清单项目中。特殊五金如:地弹簧、闭门器、顺位器、装饰拉手、感应装置等,涉及造价也不少,是否可将“特殊五金安装”单列清单项目?

    答: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木门锁安装应单列清单项目,另外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某几项“特殊五金安装”分别编制清单补充项目。

    3、J.4楼(地)面防水、防潮工程量,以反边高度300mm作为划分界限(超过300mm时,其立面按墙面防水计算),而建筑预算定额中则以500mm作为划分界限,如何衔接?

    答:J.4楼(地)面防水、防潮工程量,以反边高度300mm作为划分界限;依据定额组价时,将建筑预算定额中规定的“500mm”划分界限也统一为“300mm”,反边高度超过300mm时,其立面按墙面防水计算。

    4、D.1砖砌台阶(010401012)、E.7混凝土台阶(010507004),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L.7台阶装饰,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若以建筑预算定额为依据进行计价,如何衔接?

    答:清单计量时,台阶基层和台阶装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统一,所以,D.1砖砌台阶,E.7混凝土台阶,L.7台阶装饰,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应统一理解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与台阶相连的平台面积较小时(≦10m2),宜并入台阶计算,但应在编制说明中明确。依据定额组价时,台阶基层、台阶装饰的工程量仍按建筑预算定额规定计算。

    5、M.3零星抹灰,M.6镶贴零星块料,墙、柱(梁)面≤0.5m2的少量分散的抹灰、镶贴块料面层按相应零星项目编码列项, 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中零星项目的适用范围不同,如何衔接?

    答:为统一口径,编制清单时,零星抹灰和镶贴零星块料的适用范围按照省建筑预算定额规定,即:一般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以及1m2以内的抹灰;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线、扶手、雨篷周边等。

    6、S.6施工排水、降水中,排水、降水(011706002)项目,按“昼夜”作为计量单位,若土方开挖时采用简易集水坑(沟)排水,是否可设以“m3”为计量单位的“湿土排水”清单项目?

    答:若土方开挖时采用简易集水坑(沟)排水的,在清单编制时,可(根据省建筑预算定额规定)编制“湿土排水”清单补充项目。

    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建筑物檐高具体应该如何计算?

    答: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1)有外挑檐沟的,算至挑檐沟板底标高;

  (2)无外挑檐沟,有屋面平挑檐的,算至挑檐板底标高;

  (3)屋面板连内天沟的,算至屋面结构板(天沟板)面标高;

  (4)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瞭望塔等均不计算檐高。

    2、计算地下室挖土工程量时,如遇双排水泥搅拌桩,是否应该扣除桩体积?工程桩、围护用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后要外运,该外运费套用土方还是建筑垃圾外运定额?地下室砼支撑、格构桩凿除及外运应套用什么定额较合理?

    答:(1)水泥搅拌桩与钻孔桩、人工挖孔桩不同,施工时其土方并未完全置换,故计算挖土工程量时不扣除其体积。(2)工程桩、围护水泥搅拌桩及地下室砼支撑、格构桩等凿除后产生的残渣属于建筑渣土范畴,其外运及处置费用应根据宁波市物价局、城管局“关于核定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的通知”(甬价费[2010]139号)文件计算,砼残渣工程量按凿除前构件实体积乘以容重2.4t/m3计算。(3)地下室砼支撑、格构桩等构件凿除,可套用建筑预算定额“15-118砼梁、柱拆除”计算,钢筋(铁件)回收费用协商解决;若采用小型爆破作业拆除的,应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如用“以料抵工”方式结算的,应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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