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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

2012/10/31 16:37:00来源:233网校提问 我的做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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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设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二)警示标识规定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三)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四)职业危害申报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如实申报存在职业中毒危害项目。
(五)应急预案及应急器材、设备配备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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