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未找到 - 233网校

哎呀,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您输入的网址不正确,或者该网址不存在。

10秒后跳转到233网校首页 返回首页

233Уȫʦ

ֻ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章节知识点 >> 法律知识 >> 知识点内容

五、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2012/10/31 16:40:45来源:233网校提问 我的做题记录
进入注册安全工程师题库章节练习在线测试配套习题,可查看答案及解析 开始练习
(一)紧急撤离权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在存在威胁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危险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用人单位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依据前款规定行使权利,而取消或者减少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获得资料的权利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在正式上岗前从用人单位获得下列资料:
1.作业场所使用的有毒物品的特性、有害成分、预防措施、教育和培训资料。
2.有毒物品的标签、标识及有关资料。
3.有毒物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4.可能影响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阅索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权利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工伤保险待遇
从业人员有关工伤保险的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者的义务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职业卫生知识,遵守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及其用品;发现职业中毒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报告。

对本知识点:提问 补充

进入注册安全工程师题库章节练习在线测试配套习题,可查看答案及解析 开始练习
γרҵ ʦ ԭ/Żݼ
2015עᰲȫʦȫƸ߶VIP ´ 3600 / 2400
עᰲȫʦȫVIPࣨĿƾ+ϰ+ģࣩ ´ 1800 / 1200
ȫط֪ʶVIPࣨ+ϰ+ģࣩ ´ 450 / 350
ȫ֪ʶVIPࣨ+ϰ+ģࣩ 450 / 350
ȫVIPࣨ+ϰ+ģࣩ ˼ 450 / 350
¹ʰVIPࣨ+ģࣩ Ի 450 / 350
  • ۼУԵ...
ظ
页面未找到 - 233网校

哎呀,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您输入的网址不正确,或者该网址不存在。

10秒后跳转到233网校首页 返回首页

{News_Review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