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基金从业 > 考试指导 > 政策解析

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

来源:233网校 2017-05-08 08:43:00

  一、总则

  (一)为规范基金中基金的估值,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二)本指引所称基金中基金,是指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中基金投资的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估值、计算基金中基金份额净值时,可参考本指引。

  (四)基金管理人应当充分关注可投资标的基金的估值方法、估值频率和估值披露频率与基金中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方法、估值频率和估值披露频率的一致性。当可投资标的基金的估值方法、估值频率和估值披露频率与基金中基金存在差异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设定投资策略时评估该差异对基金中基金估值公允性的影响。

  (五)基金中基金投资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境内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境内上市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等提供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和一级市场份额申购赎回方式的标的基金时,应考虑投资份额的计划退出方式对估值价选取的影响,并参照本指引所列示的上市基金估值原则进行估值。本指引中的上市基金估值原则是为适应当前的市场条件和产品类型而制定的,并将根据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六)本指引所称估值日,是指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的归属日。

  (七)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基金从业考试72小时有效通关,取证班送VIP题库(含6套)+原题考点

2017年基金从业计划举办3次全国统考和5次预约式考试,更多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资讯请继续关注233网校基金从业报名栏目。

相关阅读

添加基金从业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基金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基金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基金从业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基金从业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