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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三章冲刺习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14年7月15日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ABD
  【解析】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2.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签订书面合同;(2)选项CD: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
  【答案】CD
  【解析】选项AB: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4.
  【答案】BC
  【解析】(1)选项A: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2)选项D: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5.
  【答案】AB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6.
  【答案】ABCD
  【解析】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7.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不需要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8.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BC: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对合伙企业所负债务,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该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的份额大小、合伙协议有特别约定、合伙企业债务另有担保人或者自己已经偿付所承担的份额的债务等理由来拒绝;(3)选项D:当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分担的比例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9.
  【答案】ABCD
  【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选项A);(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选项B);(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选项C);(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的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的;(5)合伙人在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D)。
  10.
  【答案】AD
  【解析】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11.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选项CD: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2.
  【答案】AC
  【解析】(1)选项A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当然退伙;(2)选项C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不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13.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BC: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2)选项D: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4.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15.
  【答案】BC
  【解析】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继承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债务;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其原有的债权债务。
  16.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合营各方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2)选项D: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17.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出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丙)应向中国政府缴纳场地使用费;(2)选项B: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并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3)选项CD: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
  18
  【答案】ABC
  【解析】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为其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19.
  【答案】AB
  【解析】涉及合营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选项D属于“合作企业”的特别决议事项。
  20.
  【答案】BD
  【解析】(1)选项A:合营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确定的合营期限已经到期,而投资各方又无意继续延长合营期限,则合营企业解散;(2)选项C: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的,合营企业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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