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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三章冲刺习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14年7月15日

  三、判断题
  1.
  【答案】×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数额未作限制。
  2.
  【答案】√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3.
  【答案】√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4.
  【答案】×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
  【答案】×
  【解析】普通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而非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
  6.
  【答案】×
  【解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而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7.
  【答案】√
  【解析】合伙人以外的人成为合伙人须修改合伙协议,未修改合伙协议的,不应视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8.
  【答案】×
  【解析】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退伙,此为协议退伙的情形之一;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这属于通知退伙。
  9.
  【答案】√
  【解析】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以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0.
  【答案】√
  【解析】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11.
  【答案】×
  【解析】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12.
  【答案】√
  【解析】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13.
  【答案】×
  【解析】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产品出口销售额占其产品销售总额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视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14.
  【答案】×
  【解析】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合营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15.
  【答案】×
  【解析】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16.
  【答案】√
  【解析】合作企业可以申请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申请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
  17.
  【答案】×
  【解析】合作企业的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合营企业的董事任期4年,可以连任。
  18.
  【答案】×
  【解析】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先行回收其投资。
  19.
  【答案】×
  【解析】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的,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在本题中,只有乙公司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20.
  【答案】×
  【解析】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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