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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2013/11/10 16:07:03来源:233网校提问 我的做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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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重组业务
  1.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转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企业合并、分立等情形。
  2.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该通知规定比例;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企业重组符合上述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4.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5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前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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