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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第一章讲师讲解:第1节

作者:【田思进】 2014年9月25日
  二、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及防护对策
  (一)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
  机械设备可造成碰撞、夹击、剪切、卷入等多种伤害。其主要危险部位如下:
  (1)旋转部件和成切线运动部件间的咬合处,如动力传输皮带和皮带轮、链条和链轮、齿条和齿轮等。
  (2)旋转的轴,包括连接器、心轴、卡盘、丝杠和杆等。
  (3)旋转的凸块和孔处,含有凸块或空洞的旋转部件是很危险的,如风扇叶、凸轮、飞轮等。
  (4)对向旋转部件的咬合处,如齿轮、混合辊等。
  (5)旋转部件和固定部件的咬合处,如辐条手轮或飞轮和机床床身、旋转搅拌机和无防护开口外壳搅拌装置等。
  (6)接近类型,如锻锤的锤体、动力压力机的滑枕等。
  (7)通过类型,如金属刨床的工作台及其床身、剪切机的刀刃等。
  (8)单向滑动部件,如带锯边缘的齿、砂带磨光机的研磨颗粒、凸式运动带等。
  (9)旋转部件与滑动之间,如某些平板印刷机面上的机构、纺织机床等。
  (二)机械传动机构安全防护对策
  机床上常见的传动机构有齿轮啮合机构、皮带传动机构、联轴器等。这些机构高速旋转着,人体某一部位有可能被带进去而造成伤害事故,因而有必要把传动机构危险部位加以防护,以保护操作者的安全。
  在齿轮传动机构中,两轮开始啮合的地方最危险,如图l—1所示。
  在皮带传动机构中,皮带开始进入皮带轮的部位最危险,如图1—2所示。
  
  联轴器上裸露的突出部分有可能钩住工人衣服等,给工人造成伤害,如图l-3所示。
  为了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可分为直接、间接和指导性三类。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是在设计机器时,考虑消除机器本身的不安全因素;间接安全技术措施是在机械设备上采用和安装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克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安全因素;指导性安全措施是制定机器安装、使用、维修的安全规定及设置标志,以提示或指导操作程序,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齿轮传动的安全防护
  啮合传动有齿轮(直齿轮、斜齿轮、伞齿轮、齿轮齿条等)啮合传动、蜗轮蜗杆和链条传动等。
  齿轮传动机构必须装置全封闭型的防护装置。应该强调的是:机器外部绝不允许有裸露的啮合齿轮,不管啮合齿轮处于何种位置,因为即使啮合齿轮处于操作人员不常到的地方,但工人在维护保养机器时也有可能与其接触而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在设计和制造机器时,应尽量将齿轮装入机座内,而不使其外露。对于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老设备,如发现啮合齿轮外露,就必须进行改造,加上防护罩。齿轮传动机构没有防护罩不得使用。
  防护装置的材料可用钢板或铸造箱体,必须坚固牢靠,保证在机器运行过程中不发生振动。要求装置合理,防护罩的外壳与传动机构的外形相符,同时应便于开启,便于机器的维护保养,即要求能方便地打开和关闭。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防护罩内壁应涂成红色,最好装电气联锁,使防护装置在开启的情况下机器停止运转。另外,防护罩壳体本身不应有尖角和锐利部分,并尽量使之既不影响机器的美观,又起到安全作用。
  2.皮带传动的安全防护
  皮带传动的传动比精确度较齿轮啮合的传动比差,但是当过载时,皮带打滑,起到了过载保护作用。皮带传动机构传动平稳、噪声小、结构简单、维护方便,因此广泛应用于机械传动中。但是,由于皮带摩擦后易产生静电放电现象,故不适用于容易发生燃烧或爆炸的场所。
  皮带传动机构的危险部分是皮带接头处、皮带进入皮带轮的地方,如图1一中箭头所指部位应加以防护。
  皮带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可采用金属骨架的防护网,与皮带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设计应合理,不应影响机器的运行。一般传动机构离地面2m以下,应设防护罩。但在下列3种情况下,即使在2m以上也应加以防护:皮带轮中心距之间的距离在3m以上;皮带宽度在15cm以上;皮带回转的速度在9m/min以上。这样,万一皮带断裂,不至于伤人。
  皮带的接头必须牢固可靠,安装皮带应松紧适宜。皮带传动机构的防护可采用将皮带全部遮盖起来的方法,或采用防护栏杆防护。
  3.联轴器等的安全防护
  
  一切突出于轴面而不平滑的物件(键、固定螺钉等)均增加了轴的危险性。联轴器上突出的螺钉、销、键等均可能给人们带来伤害。因此对联轴器的安全要求是没有突出的部分,即采用安全联轴器。但这样还没有彻底排除隐患,根本的办法就是加防护罩,最常见的是“Ω”型防护罩。
  轴上的键及固定螺钉必须加以防护,为了保证安全,螺钉一般应采用沉头螺钉,使之不突出轴面,而增设防护装置则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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