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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第三章讲师讲解:第2节

作者:��德春】 2014年10月20日
  二�消防组织的规定
  《消防法》第三�六�对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消防队�出了具体�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备消防装备,承担��扑救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当地�济�展和消防工作的需�,建立专�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扑救工作。第三�七�明确了消防队的�责,公安消防队�专�消防队除按照国家规定承担�大�害事故救�之外,还�承但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工作。《消防法》第三���明确规定了需�设立专�消防队的���其�责,下列��应当建立��专�消防队,承担本��的��扑救工作:
  1.大型核设施���大型�电厂�民用机场�主�港�。
  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险�的大型�业。
  3.储备�燃的��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4.�三项规定以外的���险性较大��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业。
  5.�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点文物�护��的�建筑群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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