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律责任
  (一)建设工程和公众�集场所消防安全�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有关å�•ä½�è¿�å��《消防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å�œæ¢æ–½å·¥ã€�å�œæ¢ä½¿ç”¨æˆ–者å�œäº§å�œä¸šï¼Œå¹¶å¤„三万元以上三å��万元以下罚款:
  1.ä¾�法应当ç»�å…¬å®‰æœºå…³æ¶ˆé˜²æœºæž„è¿›è¡Œæ¶ˆé˜²è®¾è®¡å®¡æ ¸çš„å»ºè®¾å·¥ç¨‹ï¼Œæœªç»�ä¾�æ³•å®¡æ ¸æˆ–è€…å®¡æ ¸ä¸�å�ˆæ ¼ï¼Œæ“…自施工的。
  2.消防设计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ä¾�法抽查ä¸�å�ˆæ ¼ï¼Œä¸�å�œæ¢æ–½å·¥çš„。
  3.ä¾�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ç»�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ä¸�å�ˆæ ¼ï¼Œæ“…自投入使用的。
  4.建设工程投入使用å�Ž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ä¾�法抽查ä¸�å�ˆæ ¼ï¼Œä¸�å�œæ¢ä½¿ç”¨çš„。
  5.公众�集场所未�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符�消防安全�求,擅自投入使用��业的。
  建设��未�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未
  ä¾�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é™�期改æ£ï¼Œå¤„五å�ƒå…ƒä»¥ä¸‹ç½šæ¬¾ã€‚
  (二)消防设计与施工ä¸�符å�ˆæ ‡å‡†çš„æ³•律责任
  有关å�•ä½�è¿�å��ã€Šæ¶ˆé˜²æ³•ã€‹çš„è§„å®šï¼Œæœ‰ä¸‹åˆ—è¡Œä¸ºä¹‹ä¸€çš„ï¼Œè´£ä»¤æ”¹æ£æˆ–者å�œæ¢æ–½å·¥ï¼Œå¹¶å¤„一万元以上å��万元以下罚款:
  1.建设å�•ä½�è¦�求建ç‘设计å�•ä½�æˆ–è€…å»ºç‘æ–½å·¥ä¼�业é™�ä½Žæ¶ˆé˜²æŠ€æœ¯æ ‡å‡†è®¾è®¡ã€�施工的。
  2.建ç‘设计å�•ä½�ä¸�æŒ‰ç…§æ¶ˆé˜²æŠ€æœ¯æ ‡å‡†å¼ºåˆ¶æ€§è¦�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3ï¼Žå»ºç‘æ–½å·¥ä¼�业ä¸�æŒ‰ç…§æ¶ˆé˜²è®¾è®¡æ–‡ä»¶å’Œæ¶ˆé˜²æŠ€æœ¯æ ‡å‡†æ–½å·¥ï¼Œé™�低消防施工质é‡�的。
  4.工程监ç�†å�•ä½�与建设å�•ä½�æˆ–è€…å»ºç‘æ–½å·¥ä¼�业串通,弄虚作å�‡ï¼Œé™�低消防施工质é‡�的。
  (三)��与个人消防安全�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å�•ä½�è¿�å��《消防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æ£ï¼Œå¤„五å�ƒå…ƒä»¥ä¸Šäº”万元以下罚款:
  1.消防设施ã€�.器æ��æˆ–è€…æ¶ˆé˜²å®‰å…¨æ ‡å¿—çš„é…�ç½®ã€�设置ä¸�符å�ˆå›½å®¶æ ‡å‡†ã€�è¡Œä¸šæ ‡å‡†ï¼Œæˆ–è€…æœªä¿�æŒ�完好有效的。
  2.���挪用或者擅自拆除��用消防设施�器�的。
  3.å� 用ã€�å µå¡žã€�å°�é—ç–�散通é�“ã€�安全出å�£æˆ–者有其他妨ç¢�安全ç–�散行为的。
  4.埋压ã€�圈å� ã€�é�®æŒ¡æ¶ˆç�«æ “或者å� 用防ç�«é—´è·�的。
  5.å� 用ã€�å µå¡žã€�å°�é—æ¶ˆé˜²è½¦é€šé�“,妨ç¢�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å“�逃生和ç�ç�«æ•‘æ�´çš„éšœç¢�物的。
  7.对���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时采�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å‰�款第二项ã€�第三项ã€�第四项ã€�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è¦å‘Šæˆ–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æ�¡ç¬¬ä¸€æ¬¾ç¬¬ä¸‰é¡¹ã€�第四项ã€�第五项ã€�第å…项行为,ç»�è´£ä»¤æ”¹æ£æ‹’ä¸�改æ£çš„,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è¿�法行为人承担。
  (四)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ã€€ã€€å…¬å®‰æœºå…³æ¶ˆé˜²æœºæž„çš„å·¥ä½œäººå‘˜åœ¨æ¶ˆé˜²å·¥ä½œä¸æ»¥ç”¨è�Œæ�ƒã€�玩忽è�Œå®ˆã€�徇ç§�舞弊,有è¿�å��《消防法》第七å��一æ�¡è§„定的è¿�法行为ã€�å°šä¸�æž„æˆ�犯罪的,ä¾�法给予处分;构æˆ�犯罪的,ä¾�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