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则下列设备的安全监察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是()。
A.铁路机车
B.工地上使用的装载机
C.工厂使用的乙炔气瓶
D.矿山供人员上下使用的罐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