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质安全设计是控制化工可燃物风险的根本途径。根据《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 3033-2022)和《化工过程本质安全化评估指南》(T/CCSAS 044-2023),可燃物控制需贯穿工艺设计全生命周期:
1. 物料替代方案优先选用闪点>60℃的丙类液体(GB 50016标准)替代甲类物质。如某涂料企业将丙酮(闪点-20℃)替换为丙二醇甲醚(闪点63℃),使火灾危险性从甲类降至丙类。
2. 工艺参数优化
反应温度控制在可燃物自燃点50℃以下(AQ/T 3034要求);
操作压力高于爆炸上限或低于爆炸下限(SH/T 3210-2020规定);
案例:某加氢装置通过保持>8MPa压力,使氢气浓度超过爆炸上限30%。
3. 设备选型技术
采用磁力泵等无泄漏泵(T/CCSAS 004-2019设备完整性要求);
法兰密封优先选用缠绕垫片(GB/T 50779抗爆设计标准);
管道材质需满足GB 50089防静电要求。
考试应用要点: ① 区分GB 50016中甲/乙类物质判定标准(闪点&爆炸极限); ② 掌握AQ/T 3033第5.2条关于工艺危害分析(PHA)的方法; ③ 结合GB 50984理解设备间距对可燃物扩散的影响。
科目:化工安全
考点:控制可燃物的措施
1、利用闪点、自燃,或等特性控制液态可燃物,下列属于用不燃液体和闪点较高的液体代替闪点较低的液体的有( )。
A.用三氯乙烯代替酒精作溶剂
B.用醋酸纤维素代替硝酸纤维素制造胶片
C.用不燃化学混合剂代替煤油作金属零部件的脱脂剂等
D.用四氯化碳代替汽油作溶剂
E.用不燃氮气代替设备中的原油空气
2、该起事故中,直接与油气爆炸有关的因素有()。
A.空气
B.污油挥发的气体
C.环境温度
D.电焊焊接时产生的火花
E.污油


























